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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兰西县红星乡运用网络手段创新乡村社会治理

2020/6/16 21:21:37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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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基层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黑龙江省兰西县红星乡干部群众通过建立微信群,运用网络手段对创新乡村社会治理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收效。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红星乡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以最快速度完成网格化大排查和健康码申请,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方面作用明显。

一、小“平台”解决乡村社会治理“大难题”

黑龙江省是劳务输出省,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空巢化”、“老龄化”现象普遍,这给乡村社会治理带来了不小的难题。比如:村党组织对外出务工党员的思想、言行等缺乏有效方式了解掌握,造成一些在外的村民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一些在外务工村民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获知上级传达到村里的通知文件,从而影响政策的知晓率和惠及面;村民自治制度落实难,村民大会经常凑不齐人,达不到法定人数;留守在村里的多为老年人,参与村务管理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往往只由少数村干部决定;在外务工村民获得的外部信息、对村里的意见建议等缺乏方便快捷的交流渠道,使乡、村干部不能及时了解民意,等等。调查发现,兰西县红星乡干部群众面对乡村社会治理种种难题,立足当今社会“人人有手机、个个有微信”的现实情况,于2018年8月自发建立了乡、村两级微信群网络平台。现有乡微信群1个、村微信群5个(分别对应5个行政村)。乡微信群成员由乡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该微信群既是各村信息的汇集地,也是乡党委政府向各村推送信息的分发点。乡党委政府向群众发布的各类政策信息可以在该群推送,再由各村党支部书记转发至村微信群。村党支部书记可以在群里报告村里的重要情况和村民反映的问题,乡干部可以在群里进行答复。村微信群成员由乡驻群干部、村干部、村民、村警等人员组成。村民可以就政策落实、农业生产、村务管理、邻里纠纷等在群里发表意见、提出问题,一般由村干部予以回应和处理,乡驻群干部也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回应和处理;村一级解决不了的问题,由村党支部书记第一时间上报乡微信群,负责相关工作的乡干部予以解答或协调解决,再由村党支部书记反馈给村民。红星乡还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网络平台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电脑设备,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网络平台反映问题流程图》和《红星乡村民共建群公约》,为平台健康有序运行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通过建立乡村两级干部与村民共建的微信群网络平台,使干部与群众能够“全天候、零距离”进行沟通联系,有效解决了“干部线下找不到群众、群众线上找不到干部”的现实窘境,推动了“共建共治共享”在乡村治理层面的落地,拓展了平安乡村建设、法治乡村建设的空间,真正做到了“小事不下线、大事有承接”,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红星村支部书记吴会军介绍说:“现在红星村村民议事会都在微信上开,围绕本村大事小情一起商量,以往出门在外打工找不到的人,现在拿着手机都能参加会议,都能说出自己的想法。”兰西县委书记李英男介绍说:“红星乡的探索实践证明,乡、村干部与村民共建微信群,顺应手机网络时代潮流,提高了党委政府的办事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好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县推开。”

二、小“平台”发挥乡村社会治理“大作用”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兰西县红星乡微信群网络平台已经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强化了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通过乡、村两级微信群平台的运用,使基层党建工作得以更好开展。一方面,在外务工的村民党员与村党组织的联系更加紧密,党组织能够第一时间把党的最新政策要求传达给党员,党员也能够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参加组织生活。另一方面,乡、村党组织还可以在群内推送关于党建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视频文章,方便党员群众随时随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是提升了社会治理的参与程度。通过运用微信群网络平台,村干部将涉及全村利益的一些重大事项在群内发布,广泛征求大家意见,村民们积极建言献策,共谋本村发展;还可以在群内推送居家生活、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大家关心感兴趣的生活话题,村民们在群里唠家常,增进乡里乡亲之间的感情;还可以在群内发布二手物品买卖、出租、失物招领等信息,方便村民生活。乡派出所、司法所驻群干部还可以在群里推送法律知识、司法案例等,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发现、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2019年,红星乡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共处理咨询126件、调解矛盾纠纷23起,调解成功率100%。

三是整合了创业致富的信息资源。通过乡、村两级微信群平台的运用,使更多惠农富农信息得以精准投放,有效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乡、村党组织将党的“三农”政策发布到群里,让村民们及时了解农业生产、农业技术、防灾减灾等相关政策,跟着党指引的路子走,找对致富方向。一些在外打工的村民,将所在城市、所在单位的招聘用工信息发布到群里,有效节省了村民们找工作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让老百姓们有了更多赚钱的机会。2019年,红星乡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共发布致富信息19条,得到村民们的良好反响。

四是促进了乡村文明的传承创新。通过乡、村两级微信群平台的运用,随时随地向村民推送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各类视频、图片和文章,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倡导诚信立身的良好风气。经常推送农村常见的封建迷信、邪教、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危害,防止村民被不良文化侵蚀。以微信群网络平台方式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突破了以往宣传板、宣传单、条幅标语等较为单调刻板的形式,解决了集中宣传教育时人员不齐等问题,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文明乡风得到更广泛传播。

三、“小平台”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大升级”

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兰西县红星乡的积极探索,有效起到了凝聚群众、发动群众的作用,点燃了创新乡村社会治理的“星星之火”。但以微信群的方式开展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有的管理员“建而不管”,只顾发布通知,对群众讨论或意见不够关注;有的管理员“权力滥用”,对群众意见简单批评甚至粗暴禁言;有的群信息“鱼龙混杂”,成员在内随意发布拉票、推销、家长里短等信息;有的群成员“任性刷屏”,致使重要信息被淹没。为此,建议通过在乡镇一级建立“乡镇社会治理”微信公众号的试点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与群众沟通效率、强化治理效果。省委政法委将努力提炼、挖掘可复制有推广价值的成功经验,在全省乡村大力推广,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 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创新乡村社会治理的“龙江样板”,让红星乡的“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

具体设想为:在现有基础上,升级打造“一二三四”新模式,即完善“一个平台”,实现“两个结合”,开放“三大板块”,增强“四项保障”。

(一)完善“一个平台”,即乡镇治理微信公众号。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乡镇派出所、人民法庭、检察室、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参与,乡镇政法委员具体负责管理协调,乡镇干部、村干部、本乡镇所有群众实名注册公众号,将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群众连接成闭环系统,全面整合本乡镇社会治理政务、事务信息,充分发挥其信息汇集功能、实时服务指导功能、调处矛盾纠纷功能以及信息数据分析功能。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本乡镇、本村屯社会治理信息进行评价,参与讨论,获得积分奖励,民政部门提供群众生活必需品兑换奖励积分,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对群众提供情况分析,提高乡镇政府、村委会社会治理工作精准度;建立群众评价数据收集分析机制,采取针对性强的整治措施,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推进社会治理方法创新。同时,为乡村组织、民政、文明建设等工作预留接口,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接入,共享社会治理资源。

(二)实现“两个结合”:一是信息化服务与常规化服务相结合。着眼服务便捷化,开辟便民服务、政策咨询等栏目,在传统服务方式基础上,探索对法律咨询、证件办理、户口登记等服务群众工作实现网络上运行、网格化管理,确保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时在线、工作及时分配、群众诉求及时完成,实现“登陆平台,办成事情”,让治理更顺畅、服务更便捷,切实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乡村干部与群众双向互动相结合。各自然村都在公共号开辟单独社会治理页面,由本村辅警担任管理员。村民可随时通过手机进入,全面了解本村社会治理政策事项的制订、落实情况,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对于村民提问及意见建议,乡村干部要做到有问必答,实现互动对话,民主协商,拉近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让各项政策真正贴民心、接地气。

(三)开放“三大板块”:一是社会治理公开板块。开通“治理公开”栏目,对乡村两级公共服务、社会治安、户口管理、矛盾调处等应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不搞“暗箱操作”,并开通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收集群众反馈,接受群众监督。开通“法治宣传”栏目,针对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多发性、规律性纠纷,特别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城镇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精准普法,进一步增强乡村普法的针对性。二是群众议事表决板块。开通“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栏目,对村务事项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意见认真研究修改,让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定,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办,更加有力地助推乡村社会治理成效。开通“村民说事”栏目,推行村民说事、干部答事,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快速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及时公布办理进展情况。三是矛盾纠纷化解板块。依托平台统筹好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室和民政、信访等基层资源力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与群众的精准对接,真正让农民群众懂法、守法、用法;通过微电影、微视频、微宣讲、开展村级“好人缘”评选等方式,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乡村社会提供有效的秩序支持;在乡村“熟人社会”推选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等“五老”、乡贤、能人担任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调解员、法治宣传员,推动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更好地发挥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

(四)增强“四项保障”:一是依托平台推行阳光村务,保障群众知情权。各村在单独页面同步推送党务、村务、财务事项、治理动态,及时公开群众最希望知情的惠民政策落实、村委资金使用、惠农补贴发放等事项。对群众的一些误解和模糊认识积极加以引导、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道理讲明白,把政策说清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依托平台推进综合治理,保障群众参与权。开通“平安共建”栏目,对群众权益维护、治安联防、扫黑除恶、反邪教等内容进行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设置“情况反馈”专栏,动员更多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全面排查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特殊人群等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并及时向村干部、村警反馈,切实增强群众综治参与度和安全感。三是依托平台立好村规民约,保障群众表达权。抓住村规民约这个“牛鼻子”,开通村规民约征求意见专栏,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各村群众集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严格备案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规范,取精去粕,使村规民约既符合法律、法规,又充分体现村民自律自治精神,发挥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四是依托平台规范权力运行,保障群众监督权。开通“群众监督”专栏,真心实意地请群众对制度执行、治理效果、干部作风等方面提出问题,让群众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诉必受、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定期组织群众评议本乡镇、本村社会治理效果,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治理、人人关心治理、人人促进治理的浓厚氛围。

(责编:李思玥、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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