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法院4天追回执行款20万元
东北网绥化7月16日讯(于哲) 7月1日,兰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案件,为申请人执行回款项20万元,整个案件的执行仅用了4天时间。
据了解,某水稻种植合作社与某农业有限公司签署买卖合同后,农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拖欠水稻种植合作社20万元。水稻种植合作社遂将农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农业有限公司需按期支付水稻种植合作社20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农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农业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故水稻种植合作社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嘉荫农业银行处有存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行前期事务性工作后,执行法官驱车前往,最终将20万元全部扣划到位。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编辑: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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